清退依據(jù):根據(jù)《泉州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辦法》(泉建工〔2025〕5號)第三章第十三條”公司工程部每季度對庫內分包商活躍度進行評價,原則上連續(xù)2年未在公司開展分包業(yè)務或未參與公司招標活動的(公司未組織相關專業(yè)招標的除外),取消其分包商資格清退出庫,在清退出庫后一年內不得重新入庫?!?/span>
審核數(shù)據(jù)截止時間:2025年1月13日
審核情況:經(jīng)審核本次分包商793家,滿足本次清退條件的不活躍分包商合計20家,清單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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